委托挂牌代理协议.doc(点击下载)
甲方(持有人)
自然人:
住所住址: 电话:
机构:
授权代表人:
住所地址: 电话:
乙方(代理会员):
授权代表人:
住所地址: 电话:
鉴于:
1、甲方拟委托乙方代理其向北交所福丽特邮币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申请______(以下简称“拟挂牌藏品”)的入场登记。
2、乙方作为交易平台认可的代理会员,具备邮票钱币项目代理资格,并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现本着公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声明与保证
1.1 甲方保证遵守交易平台交易管理制度以及其他适用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1.2 甲方保证对拟挂牌藏品拥有合法的权利,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导致第三方求偿的情形。
1.3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项下所提供的任何信息、资料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4 乙方保证遵守交易平台的各项制度,勤勉尽职地履行挂牌代理职责。
二、委托标的
2.1 入场登记藏品名称:
2.2 入场登记藏品品种:
□现代纪念币 □退出流通使用领域的人民币
□连体钞、纪念钞 □国家邮政局发行的邮资品
□其他
2.3 入场登记藏品数量:
三、代理事项
3.1乙方为甲方办理入场登记申请相关事宜(根据双方协商情况进行勾选):
□ 对甲方就委托入场登记相关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 协助甲方准备入场登记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入场登记申请书等;
□ 协助甲方与交易平台就入场登记、藏品鉴定与托管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其他:
四、入场登记相关费用
4.1甲方应向交易平台缴纳挂牌费,挂牌费为拟登记藏品确权价格的3%。登记藏品市值计算方式:本协议生效当日,按该藏品在交易平台最近五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计算。
4.2挂牌费的支付方式如下: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当日,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约定挂牌费。
五、保密责任
5.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外泄露、披露本次入场登记过程中知悉和掌握的所有信息与资料,否则,违约方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2上述保密条款为独立于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其他条款之外的持续性条款,其遵守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违反交易平台规章制度、本协议约定,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应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守约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且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七、其他
7.1甲方挂牌成功后,如未能出售,甲方提货时,交易平台按同品种随机提取,不能保证甲方提取原入库藏品。
7.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7.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自然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1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