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福丽特邮币交易平台代理会员保密协议.doc(点击下载)
甲 方:北京福丽特云商收藏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法人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甲方是北交所福丽特邮币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运营单位,乙方是经甲方授权的代理会员。由于甲乙双方在开展交易平台业务时会涉及商业机密、客户资料、知识产权等重要信息,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不受损害,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经友好协商共同制定如下保密协议:
1、 本协议保密涉及内容:
甲方或关联方持有或披露的口头、书面、电子图文或以其它形式向乙方提供的涉及商业机密、技术信息、交易信息、财务数据及其它所有不予公开,包含以下及未列:
1) 用户数据、业务目标、业务数据、市场份额、价格策略、研究报告、营销计划等业务信息。
2) 甲方提供的有关交易平台的发展计划、市场计划、商务计划、及其它相关商业机密。
3) 甲方或关联方的财务、银行资料、组织结构、股东资料等重要信息。
4) 甲方或关联方提供的商标、知识产权、软件、资料著作权、专利技术等相关应用。
5) 费率、佣金分配、广告支出等敏感信息。
6) 甲方单独向乙方提供的奖励或处罚。
7) 甲方或关联方的人事变动、重大调整、或可能影响外界的事项。
8) 甲方在与乙方的信函往来中标题加注“内”、“密”等敏感文字的内容。
9) 其它按照商业习惯应该保密的事项。
2、 保密不涉及内容:
1) 乙方从公开途径获得的甲方或关联方信息资料。
2) 乙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获得的甲方或关联方信息资料。
3、 责任:
1) 乙方应对其侵权行为负责。
2) 乙方应对其关联方的侵权行为负责。
3) 保密事项由乙方以妥善的方式持有和应用,不可用于其它方面。
4) 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披露。
4、 义务:
1) 非甲方直接提供但由甲方提供的应用所产生的属于乙方的受保护信息,甲方可合理调阅。
2) 与交易平台业务相关但属于乙方单独知情的信息,甲方可合理调阅。
3) 其它未列但出于善意合作目的乙方敏感信息,甲方可合理调阅。
5、 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产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均应服从仲裁结果,并视为最终解决办法。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6、 合作终止:
乙方须在合作终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协议规定的受保护资料送还甲方,数码应用等无法送还的按甲方要求处置,保密义务不因合作的终止而解除。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5年07月01日